關于安陽市2017年政府債務限額分配及市本級新增地方政府債券預算調整方案(草案)的報告
關于安陽市2017年政府債務限額分配及市本級新增地方政府債券預算調整方案(草案)的報告
――2017年8月30日 在安陽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30次會議上
市財政局局長 王俊嶺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按照預算法有關規定,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常委會報告安陽市2017年政府債務限額分配及市本級新增地方政府債券預算調整方案(草案),請予審議。
一、2017年政府債務限額
“政府債務限額”實際上就是政府債務的上限,政府債務只能控制在限額以內不得突破。政府債務限額是由國務院確定并報全國人大或其常委會批準,分地區限額由財政部在全國人大或其常委會批準的政府債務規模內測算并報國務院批準。
(一)2016年政府債務限額調整
根據政府債務限額管理有關規定,經省政府批準,2017年6月11日,省財政廳印發《關于下達2017年政府債務限額的通知》(豫財預〔2017〕204號),對我市2016年政府債務限額進行如下調整:一是因預算管理方式變化調整。省財政廳將我市專項債務限額36500萬元轉入一般債務限額,其中市本級33900萬元,內黃縣2600萬元。二是根據債務風險調整。省財政廳本次調減我市政府專項債務限額1000萬元,全部為安陽縣。三是根據2016年外債轉貸申請情況調整。經多次協調申請,省財政廳調增我市市本級2016年度政府外貸新增限額3696萬元。
參照省財政廳有關辦法,經測算,建議市本級收回文峰區專項債務限額1000萬元,北關區專項債務限額1500萬元,殷都區一般債務限額4000萬元。調整后,我市2016年政府債務限額為182.26億元,較調整前增加2696萬元,其中:市本級(含高新區和示范區)政府債務限額73.22億元,增加1.02億元;縣區級政府債務限額109.04億元,較調整前減少7500萬元。
(二)2017年新增債務限額分配方案
根據《關于下達2017年政府債務限額的通知》(豫財預〔2017〕204號),省財政廳核定我市2017年新增政府債務限額22.79億元,其中市區新增政府債務限額8.22億元,各縣(市)新增政府債務限額14.57億元,其中:安陽縣7800萬元,湯陰縣5.43億元,內黃縣1.48億元,林州市6.88億元。
統籌考慮債務風險、財力狀況、建設投資需求等因素,提出2017年市區新增政府債務限額分配方案如下:
市本級(含高新區和示范區)6.92億元,其中:一般債務1.18億元(含政府外貸1672萬元),專項債務5.74億元。文峰區5000萬元,北關區5000萬元,龍安區3000萬元。
(三)2017年政府債務限額
按照調整后的2016年債務限額,加上2017年新增債務限額,省財政廳核定我市2017年政府債務限額205.05億元,其中:一般債務限額119.25億元,專項債務限額85.8億元。
調整后,市本級和各縣(市、區)2017年政府債務限額分別為:
市本級(含高新區和示范區)80.14億元,其中:一般債務51.2億元,專項債務28.94億元。各縣(市、區)合計124.91億元,分別為:文峰區14.59億元,北關區4.42億元,殷都區7.97億元,龍安區6.57億元,安陽縣14.33億元,湯陰縣21.91億元,內黃縣8.67億元,林州市46.45億元。
二、2017年新增地方政府債務
(一)新增地方政府債券
今年,省財政廳核定我市新增政府債券額度22.56億元,其中一般債券4.61億元,專項債券17.95億元,總規模較2016年增加7.59億元。
1、地方政府債券管理的政策要求
根據國務院和省財政廳要求,新增債券資金要依法用于公益性資本支出,優先用于保障在建公益性項目后續融資,不得用于經常性支出和樓堂館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項目支出,不得用于償還債券債務利息。
2、政府債券安排原則和安排意見
根據《關于下達2017年政府債務限額的通知》(豫財預〔2017〕204號)要求,結合我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市委、市政府確定的重點方向,經市政府研究,我市2017年新增政府債券的安排使用將遵循以下原則:
加大對保障改善民生和基礎設施建設的支持力度,優先支持扶貧攻堅、農田水利、教育、交通運輸以及城市建設等重大公益性項目。
按照上述原則,2017年新增地方政府債券分配方案如下:
一是轉貸縣區15.81億元,其中一般債券3.6億元,專項債券12.21億元。
二是市本級安排使用6.75億元,其中:市直6.55億元包括一般債券1.01億元、專項債券5.54億元;高新區1000萬元,示范區1000萬元,均為專項債券。
(二)新增外國政府貸款(外債轉貸)
今年,省財政廳核定我市新增外債轉貸額度2257萬元,其中市本級1672萬元,林州市585萬元。市本級新增外債轉貸1672萬元全部用于安陽市消防支隊購置消防設備。
三、市本級預算調整方案
按照預算法以及政府債券管理的有關要求,市本級債券資金按上述意見安排后,預算需做如下調整:
1、市直預算調整
①一般公共預算調整
增加“轉移性收入”1.01億元,列入“債務轉貸收入”科目。增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1.01億元,主要包括扶貧2480萬元,河道治理及水庫移民避險解困1889萬元,市政基礎設施建設4139萬元等。
預算調整后,2017年市直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總計66.08億元,較年初預算數增加1.01億元。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總計66.08億元,較年初預算數增加1.01億元。
②政府性基金預算調整
增加“轉移性收入”5.54億元,列入 “債務轉貸收入”科目。增加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5.54億元,主要支出項目包括土地儲備1.3億元,交通運輸1.5億元,文字博物館、文體中心等文化支出1.1億元,教育6430萬元等。
預算調整后,2017年市直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總計22.16億元,較年初預算數增加5.54億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總計22.16億元,較年初預算數增加5.54億元。
2、高新區預算調整
政府性基金預算增加“轉移性收入”1000萬元,列入 “債務轉貸收入”科目。增加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1000萬元。
預算調整后,2017年高新區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總計3.41億元,較年初預算數增加100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總計3.41億元,較年初預算數增加1000萬元。
3、示范區預算調整
政府性基金預算增加“轉移性收入”1000萬元,列入 “債務轉貸收入”科目。增加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1000萬元。
預算調整后,2017年示范區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總計5.14億元,較年初預算數增加100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總計5.14億元,較年初預算數增加1000萬元。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加強政府債務管理、建立規范的政府舉債融資機制,既是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也是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客觀要求。我們將在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指導下,依法理財,嚴格管理,規范操作,確保管好用好各項財政資金,為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健康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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